关于做好省直部门预算单位200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0-07-05 21:50
关于做好省直部门预算单位2009年度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宗局:
    根据国家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部门预算单位200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9年开始,省直各部门每年都应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省直各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自我评价(简称自评)以及省直各部门在自评基础上有针对性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2009年度财政支出(民族补助款)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省级下达的少数民族补助款执行的项目中选择一个专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选择的项目资金不低于省下达的少数民族补助款专项资金总量的10%。
    请各地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将评价材料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送省民宗厅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德伟
    联系电话:0591-87668726
    电子邮箱: mztcw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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