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 注重求实求效 在服务“海西”建设中努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摘要)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08-02-25 21:51
坚持科学发展  注重求实求效
在服务“海西”建设中努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摘要)
 
王聚仁
二零零八年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省政府履行职责的第一年,我们一定要站在新的起点上,起好步,开好局。各级民族宗教局要贯穿“一条主线”,把握“一个主题”,坚持“两个关键”,做到“三抓三促进”和“四推四着力”,为海峡西岸建设“两个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贯穿“一条主线”,自觉以十七大精神指导全省民族宗教工作
    省委书记卢展工在省委八届三次全会讲话中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民族宗教部门一定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贯穿今年工作的一条鲜明主线。
    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学习时,要结合中央胡锦涛、贾庆林等领导近期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一起学,结合全国民委主任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起学,结合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和省“两会”精神一起学。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和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把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完成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十七大精神科学分析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规律、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的新期盼;努力探讨如何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如何为海西建设“两个先行区”作贡献等重大课题,切实把十七大精神落到各项民族宗教工作实处、贯穿于各项民族宗教工作的始终。
二、把握“一个主题”,继续努力推动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民族工作主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牢牢把握这个主题,凝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动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一要抓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共同繁荣;二要抓重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三要抓保障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谐。
三、坚持“两个关键”,继续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关键是要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关键是要把《宗教事务条例》理解好、执行好、落实好。这两个关键,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的主要依据。
    1.推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一要继续推进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各市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五五”普法工作中要继续深化《条例》和配套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继续抓好贯彻实施《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工作,努力运用《条例》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要监督指导各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确保宗教活动依法进行;在处理好“临时登记”活动场所等遗留问题的基础上,着手开展我省宗教活动场所全面换证工作,为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做好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大型宗教活动等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改建、新建、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制度,促进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二要继续开展民间信仰场所试点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认真总结各地试点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要推进基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建设,确保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对基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宗教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工作的研究,培训基层宗教干部;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继续广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和配套“办法”,营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氛围。
    2.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抵御境外渗透的工作。要继续推进新形势下天主教、基督教工作。继续协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工作;依法管理大型宗教活动,有效防止盲目攀比、争相“办会”、“办节”之风。进一步规范宗教外事工作管理,支持和引导各宗教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推动各地和各爱国宗教团体切实加强抵御渗透的工作。要切实保障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继续推动各地妥善解决影响大、信教群众反映强烈的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和城市开发中拆迁宗教房产引发的纠纷。同时,根据“平安福建”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要求,经常开展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认真落实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季度报告制度。
    3.推动培养教育工作,着力促进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自身建设。要继续对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坚持宗教界人士季谈会制度,深入学习宣传时事政策,交流工作情况,部署有关工作;指导宗教团体认真实施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争取在培养爱国爱教宗教界人士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积极探索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要进一步支持和推动爱国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开展省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调研摸底工作;指导和协助有关省级宗教团体开展换届筹备工作;进一步推动省基督教两会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天主教两会开展民主办教工作,进一步推动佛教团体加强教制建设和道教、伊斯兰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对佛道教寺院、宫观管理、基层佛道教团体建设和佛道教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和改善的工作措施。
    4.推动正面宣传引导,着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着力激发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把他们同不信教群众团结在一起,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团结信教群众;加强正面宣传,最大限度地激发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和积极性;加强正面引导,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教群众服务国家和社会的积极作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帮助信教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注意了解信教群众的思想情绪,及时发现问题和化解矛盾,防范发生群体性事件。继续支持和推动各宗教对各自的教义、教规、道德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要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在各宗教中大力弘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等优良传统,最大限度地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共同目标上来。要引导宗教界主动融入海西建设,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素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民族宗教相关法规及民族宗教工作基本常识。要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等重要精神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与民族宗教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学习。特别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我党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观点、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干部进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学习培训的力度,努力使基本方针在干部队伍中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要进一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着力了解掌握民族宗教工作中带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了解掌握民族宗教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和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体会,找出存在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领导工作的本领。
    第二,要进一步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工作,以强烈的机遇意识集聚能量,努力推动全省民族乡村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以强烈的忧患意识保持居安思危,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继续维护宗教领域的安定稳定;要逐项落实各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目标任务,尤其是本年度各级政府任务分解中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调督查,确保如期完成;要继续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继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协调、运作、推动工作的力度。通过协调、运作来凝聚力量,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到实处。协调、运作时,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奋发有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尽量解决近年来民族宗教工作一直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针对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和新挑战,提出运作的对策和思路,选准运作的项目和载体,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立足民族宗教工作涉及面广的特点,充分增强协调运作的能力,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和联系,努力形成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协调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四,要进一步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和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身上。要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努力在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过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省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深入探讨为全省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排忧解难的思路和办法;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到更及时、更到位、更有效地解决涉及全省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要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推动解决群众困难,坚持雪中送炭,努力做好少数民族群众中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经济困难的宗教界人士的生活保障问题;要着眼加大改善民生的力度,扩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宗教团体工作补助经费为民办实事的受益面和落实民族宗教有关优惠政策的受益面;同时,还要进一步从服务体制、长效机制上研究解决问题,努力使改革开放的丰富成果进一步惠及全省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
    第五,要进一步树立和维护民族宗教部门勤政廉政良好形象。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要坚持不懈地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职工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创先争优,努力以勤政服务于民,让群众满意,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的廉政建设,以廉政取信于民,让党和人民放心,努力成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表率,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又是奥运之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做好维稳和信访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2008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光荣而繁重,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两个先行区”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