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捷序副省长在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委员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09-09-17 21:50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省民族工作的责任感
    我省有54个少数民族成份,做好民族工作影响面大、意义重要。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卢展工书记强调:“对少数民族地区要持续倾斜、持续扶持。凡是省里能够做的,都要认真去做;凡是省里决定的,都要认真落实。”黄小晶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2005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6〕4号)、《福建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闽政办〔2007〕237号)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省直有关部门挂钩帮扶18个民族乡等一系列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六千”农村水利工程及“造福工程”等新农村建设中,给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殊倾斜。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民族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全省民族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在民族工作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仍然比较薄弱,执行民族政策工作在某些方面仍需要改进,这些都要求我省民族工作要持续、要提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好民族政策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民协委各成员单位要重点贯彻落实好闽委发〔2006〕4号文件和《福建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倾斜扶持全省民族乡村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民协委办公室要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发挥好服务、联系、协调的助手作用。承担挂钩帮扶任务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协调和扶持力度,定期向省民协委办公室通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今年第四季度将召开全省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10周年总结大会,民协委办公室要认真谋划、精心筹备,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展示帮扶成果,检验帮扶成效,提升帮扶工作。
二、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趋势逐渐增强。在这次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的检查中,虽然没有发现我省在落实民族平等政策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在检查中还是发现有个别不够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够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现象,一些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有的地方、有的部门落实也还不够到位,这些问题或不足要引起重视。我们要始终绷紧做好民族工作这根弦,始终保持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严格执行好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要认真对照国办33号文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举一反三,在前一段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抓好整改、巩固和提高,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损民族团结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持续抓好33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省民族宗教厅要继续认真履行职能,加强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开展监督检查。
三、有效运作,着力提升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
    去年6月在霞浦召开全省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会议以来,承担挂钩帮扶任务的18个成员单位按照会议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帮扶工作。据初步统计,一年来,各帮扶单位共投入帮扶资金1034万元,有力推动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2007年,18个民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7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72元,增长9.41%。
    做好当前和今后的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要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促使全省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在持续良好态势、趋势的同时,力争有新的提升,推动全省民族工作上新台阶。一要健全机制。努力形成稳定有效、动作有序的帮扶工作机制。各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做好帮扶工作的规划和资金安排;要深入民族乡开展调研,加强项目跟踪、了解、检查和监督,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使帮扶资金足额用到帮扶项目上,发挥应有的效益。民族乡要主动到帮扶单位反映情况、汇报工作,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和指导。二是突出重点。根据当前我省民族乡的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帮扶重点。具体地说一是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抓好“五通”建设、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突出农民增收。扶持培育特色农业和具有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推广农业科技和适用技术,支持和推动民族乡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三是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民族乡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巩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发展以扶贫、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救助。三要着力提升。各成员单位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挂钩帮扶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提高帮扶工作的水平和实效。要通过项目带动,帮助、指导、推动民族乡抓住发展机遇,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发展后劲,使民族乡依靠自身发展和外部倾斜扶持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发展步伐。要通过实实在在的项目运作,经过几年努力,促进民族乡达到全省平均发展水平。                               (本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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