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兰在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0-12-06 21:52
在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11月24日
孙 春 兰
 
同志们:
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刚刚闭幕,今天我们就在这里隆重召开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代表。首先,我代表中共福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省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支持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面对新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做好 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战略部署,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大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力度,这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方向。去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我们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就必须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继续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来闽考察时,充分肯定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做得好,认为虽然福建少数民族人数不多,但影响很大。他强调民族宗教工作是大事、是要事,有时候在一个地方出问题,就会影响到全国大局,甚至造成国际影响,解决起来又很棘手,不是在较短时间内能办到的。他要求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福建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我省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一批加强民族工作的政策文件,不断加大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力度,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制度基础进一步巩固。2009年全省民族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95.57亿元、少数民族农民人均收入4635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29.9%和37.5%。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为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顺利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实践证明,党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我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是有力有效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当前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仍然不少,维护民族和谐稳定的任务还比较艰巨。从我省情况来看,作为少数民族散杂居的省份,虽然少数民族人数仅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71%,但生活着54个少数民族群众,还是外来少数民族主要流入省份之一。我省地处对台前沿,区位特殊,使得我省民族工作的复杂性、特殊性、敏感性更加凸显。同时,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我省19个民族乡、562个民族村绝大多数处于相对欠发达的山区老区,虽然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与全省发展的差距没有缩小。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到,没有民族地区的又好又快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全省跨越发展;没有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全省人民的共同富裕;没有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就不可能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大局。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民族感情,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二、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加快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抓住难得历史机遇,推进福建跨越发展,需要凝聚全省各族群众的力量,营造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扎实做好工作。
一要着力推动我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加快发展,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的生活,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根本保证。从我省民族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来看,归根结底是发展不足、发展不够的问题。靠发展来解决民族问题,靠发展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省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发展举措,要加强对民族地区发展的分类指导。立足民族地区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指导帮助民族乡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民族经济,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民族乡村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路子,进一步壮大实力,增加群众收入。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的机遇,进一步落实中央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政策,结合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安排重点项目建设上,尽可能地向民族地区倾斜,帮助民族乡村建设一批辐射性强、惠及面广的社会事业项目,继续加快我省民族地区农田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农村饮水安全、造福工程、农村敬老院、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舍等惠农项目。认真贯彻实施我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要完善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机制。近年来,我省坚持开展二对一挂钩帮扶民族乡活动,由一个省直部门和一个沿海发达县(市、区)共同挂钩帮扶一个民族乡,各市(县、区)也相应开展挂钩帮扶民族村活动,初步形成了挂钩帮扶民族乡村的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民族工作社会化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扶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使民族地区尽快赶上全省平均发展水平,让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要着力促进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改善。受客观条件限制,我省一些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有的地方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我们要顺应民族地区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围绕他们最为关切的利益问题,多办实事、好事,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切实改善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我省民族地区发展的滞后,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人才培养跟不上。必须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尽最大努力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积极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为外出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支持民族乡村办好敬老院和托儿所、幼儿园,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要真情关心少数民族贫困户的生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做好民族乡村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工作,切实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保护和发展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加快完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要注意保护一批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民族村寨,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积极发展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少数民族文化品牌。
三要着力维护我省民族关系团结和谐。我省散居58万少数民族人口,各民族成份的群众生活和工作在一起,全省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各地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突出群众性、实践性和时代性,不断增强感召力、亲和力和影响力,努力把创建过程转化为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过程,转化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大政方针的过程,转化为凝聚全省各族人民智慧力量、促进民族乡村跨越发展的过程。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和民族工作成就,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和群众基础,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民族地区的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及时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隐患,妥善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既要依法依规,又要讲民族政策;既要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又要坚决打击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大局稳定。要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组织和民族社团的作用,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有效服务和管理,积极帮助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解决在城市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防止因个别问题诱发大规模的群体事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
加强党的领导,是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在考虑和安排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时,要统筹把握好民族工作,协调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要经常听取民族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积极推动实施民族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驾驭和解决新形势下民族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要落实政策。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我省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民族政策与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的对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把我省对民族地区各种扶持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把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的资金和项目有机整合起来,把“输血”与“造血”、解决眼前困难与长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民族乡村发展。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各项民族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建好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民族工作机构,完善民族工作网络。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着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人才队伍。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民族乡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强民族乡村领导班子,配好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挥民族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同志们,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广泛动员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取得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更大成绩,为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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