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省民族宗教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区)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孙春兰等省领导关于进一步抓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准备把握省领导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紧密联系各地、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督促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抓紧整改存在问题、完善设施装备落实工作。三是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教育宣传、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狠抓安全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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