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调处化解。组织开展宗教领域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摸清了底数,掌握了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引导等方式迅速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隐患的发生。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简单粗暴,不断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注重作用发挥。进一步实化细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组成人员候选人人选条件、推选方式、产生程序、备案内容,真正把遵纪守法、爱国爱教、正信正行,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推选进入管理组织,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制定印发《龙岩市宗教工作考评方案》《龙岩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教职人员考核方案》,压实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真正实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注重权益维护。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过细的解释、疏导工作。对反映涉及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矛盾和问题,认真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妥善给予解决,全力为来访人员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迅速将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争取重视支持,妥善处理解决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四是注重维稳安保。对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实行“月排查、零报告”,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风险隐患。每月1日召开工作例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用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分析总结过去一个月工作情况,提前分析预判下一阶段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薄弱环节、重点人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细,对风险隐患逐一剖析,落实责任,跟踪到底,把维稳触角延伸到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画好维护宗教领域安定稳定最大“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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