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与社会使命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1-08-18 15:00
朱越利
宗教家往往并不是回避现实的。相反,宗教信仰常常是他们自觉承担起社会使命的出发点和动力。所以许多宗教家的社会使命感、责任感都十分强烈,并且做得非常好。试举三位著名人物为例。
第一位可举我国全真道第二代领袖丘处机。公元1191年,丘处机从陕西返回故乡山东栖霞。栖霞时期的丘处机,以传教度人为自己的社会使命与责任。其诗《秋日艾山》用十个字概括这一时期自己的生活:“韬光终返朴,应物且随缘。”意思是说,他一方面韬晦隐居,一方面回应各色人等,自然而然地传教度人。其诗《登州修真观建黄醮》曰:“不有圣贤开教化,那知动植本虚空?”这是说民众需要圣贤教化才能明白万象皆空的道理。丘处机言外之意,表示传教度人是自己义不容辞的社会使命。
丘处机以救民于战乱之中和率全真道走向鼎盛二事,为更大的社会使命和责任。公元1220年,丘处机不顾72岁高龄,率领18名弟子,毅然接受成吉思汗之邀,西去雪山(今阿富汗境内兴都库什山)行营拜见。拜见中,丘处机劝说成吉思汗在征讨战争中不杀败军降民。丘处机返回中原时,成吉思汗下“圣旨”,授权丘处机全权掌管全国道教事务,免除宫观差役,命各地官府、部队切实加强保卫。丘处机借重成吉思汗的授权,各处规劝蒙古将领在战争中少动武、多招安,并在黄河流域大建全真道宫观百余座。他派弟子持度牒,招收战争中沦为奴隶者和濒死者入道,因此而恢复自由人身份和活命者不下二三万人。史书将蒙古军队的招安抵抗者和丘处机“刀下救人”等事迹,概括为丘处机“一言止杀”。“一言止杀”在一定程度上使蒙元统治者推行的残酷的杀戮政策有所收敛,有助于恢复中原地区的经济,缓和了一些民族矛盾,客观上为元朝统一中国做出了贡献。
第二位可举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牧师(Martin Luther King)。他崇拜印度圣雄甘地,积极倡导将“非暴力”(nonviolence)和“直接行动”(direct action)作为社会变革的方法。他以推动社会变革、维护黑人的平等权利为自己的社会使命。1963年,马丁·路德·金会见了肯尼迪总统,要求通过新的民权法,给黑人以平等的权利。1963年8月28日,他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说,谴责种族歧视,指出林肯总统签署了《解放宣言》一百年后,美国黑人依然没有获得自由。在演说中他大声疾呼:“现在是使上帝所有的孩子真正享有公正的时候!”马丁·路德·金获得了1964年度诺贝尔和平奖。1968年4月,他被种族主义分子暗杀,年仅39岁。自1986年起,美国政府将每年1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定为“马丁·路德·金全国纪念日”。
第三位可举瑞士神学家和伦理学家孔汉思(Hans Kueng)。上世纪70年代,他倡导世界各宗教一起共建世界伦理(the Universal Ethics,又译为“普世伦理”、“全球伦理”或“普遍伦理”)。他以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为自己的社会使命与责任。他在《世界伦理构想》一书中说:“没有宗教间的和平,就没有国与国之间的和平;没有宗教间的对话,就没有宗教间的和平;没有对各种宗教基础的研究,就没有宗教间的对话;没有基于全球伦理标准的国际关系新范式,就没有全球的和平与正义。”因为世界伦理构想质疑了“教宗无误论”,孔汉思于1979年被梵蒂冈撤销教导的职权,天主教会至今仍然将他定性为“被误导了的知性人”。
孔汉思的倡导影响很大。1993年8月28日世界宗教组织在芝加哥召开了由“几乎来自每一种宗教”的6500人参加的世界宗教大会,在会上制定了不仅是宗教史上而且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份《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它宣布:“我们确认,在各种宗教之间已经有一种共同之处,它可以成为一种全球伦理的基础——这是关于一些有约束力的价值观、不可或缺的标准以及根本的道德态度的一种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启动世界伦理研究项目,并在上世纪末的短短几年里召开了三次关于世界伦理问题的国际研讨会。上世纪末至今,我国内地几乎年年召开学术会议,讨论世界伦理问题。
我国很多学者赞同孔汉思的世界伦理构想。比如,有学者认为:“不同的文化可以相互融汇贯通和分享价值观念,可以形成共同的利益和抱负。”批评的意见也不少。比如,有人认为世界伦理的概念在理论上是荒唐的、世界伦理的构想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实现的等等。不管争论如何,孔汉思以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为自己的社会使命与责任,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
美国学者斯蒂芬说社会责任不是法律和经济所要求的最低标准的社会义务,而是道德所要求的“追求有利于社会长远目标的义务”,社会责任“促使人们从事使社会变得更美好的事情,而不做那些有损于社会的事情”。有中国学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责任,不是来自外部的各种诱惑和强权,而是一种纯粹自发的道德自律,是排除了任何强制和功利的自我价值评判。它体现了对现实的超越和对理想的追求。这种超越现实并不意味着回避现实,而是立足现实,着眼社会的长远发展,并充满对现实中人存在状况的深切的人文关怀。它追求完美,对现实提出苛刻的批判,同时也反省自身。它尊重知识,追求真理,保持客观的立场而不为现实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所动。斯蒂芬和这位中国学者所说的社会责任,也就是社会使命。他们的意思是,社会使命不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和经济义务,而是发自内心的驱动,是高尚道德的自律,是对美好社会的理想,是对现实的人文关怀。
丘处机、马丁·路德·金和孔汉思都是宗教信仰坚定的人。他们发自内心的驱动、高尚的道德的自律、对美好社会的理想和对现实的人文关怀,来自他们的宗教信仰。
那些有条件、有能力从事传教活动的信仰宗教的人,将传教活动作为自己的社会使命,比如前面例举的丘处机就是这样做的。但传教与不包括传教内容的社会使命终究有区别,所以有人将二者区分为传教使命和社会使命,合称为双轨使命。宗教家和宗教信徒尽可以努力去承担在双轨使命概念上所说的社会使命,但在多元文化的世界里,去实行传教使命,却应当慎重。让我以事实来说明。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震惊了中国,震惊了全世界。先后有100万志愿者奔赴汶川地震灾区,据说其中有50万人是基督徒。这50万名基督徒志愿者,奉献爱心,以参与赈灾救济、照料伤员、心理安慰等工作为自己的社会使命,赢得了很高的评价。
不信仰宗教的人自觉承担起社会使命的出发点和动力,是信念。1947年,贺麟先生提倡伟大的精神、高尚的人格和现代意识,希望借鉴西方,建立中国宗教精神,为中国现代化事业准备精神基础。他认为宗教精神才是宗教的本质。他所说的宗教精神,包含宗教观念、宗教信仰、宗教需要、宗教情感等在内,是一种追求真理和理想的、百折不挠的超越现实的精神,是一种充满爱心、舍己为人、胸襟广阔、谦卑朴实的超越自我的精神,同时还是为科学、民主、工业化奠定精神基础的近代精神。
信仰各种不同宗教的人和怀有信念的人,各有不同的社会使命,也有共同的社会使命。每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使命,内容可能不同,分量有轻有重。但只要勇于承担自己那份社会使命,坚持做下去,那么,他就是值得钦佩的人。
(《中国宗教》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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