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节选之一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5-02-28 17:20

宗教工作要纳入法治化轨道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它必然要开展各种活动,与社会其他方面、与政府发生各种关系,要发生各种事项,这些活动、关系、事项就是宗教事务。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依法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组成部分,是履行正常的职责,这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自然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政府管理的主要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这部分宗教事务。

按照依法治国要求,党要依法执政,党对宗教问题的主张就需要通过宗教立法,变为国家的意志、社会准则,从而加强和改善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党的宗教政策法律化,使政策更具操作性,使政策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更有利于政策的贯彻落实。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宗教领域中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显现,宗教工作面临更多新挑战、新考验。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要改变过去常用的行政思维和行政方式,应当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完善立法,切实规范管理,进一步严格执法。

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对宗教事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本质上就是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研究宗教事务管理的规律,找准以法治推动宗教事务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宗教事务管理的主要方面基本有法可依,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以及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宗教事务管理方式实现了主要依政策管理向主要依法管理的重大转变,宗教工作逐步走上了法治化轨道。按照十八大要求,宗教工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向,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法治成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方式,进一步加快宗教事务法治化进程,为实现2020年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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