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中组部有关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规定,对兼职干部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规范兼职的意识;二是严格规范干部兼任社会团体的审批程序,今年按规定办理三名干部应邀兼任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进会等社会团体职务的审批报备手续;三是年底组织兼职干部向厅党组报告履职有关情况。目前我厅有9名在职和退休干部分别在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进会、福建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等社会团体任职,他们发挥个人业务专长,义务兼职无私奉献,努力搭建交流平台,积极宣传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广泛争取各界支持,为促进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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