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站开设监督专栏,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厅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提出意见建议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反映。感谢对省民族宗教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监督信箱:门户网站“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监督反映信箱”
监督电话:0591-87668790(厅机关纪委)
监督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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