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公共机构节能2017年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要点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7-11-30 16:52

 

2017年,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抓好节约水、电、汽车用油、汽车维修、办公耗材为工作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约意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全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我厅公共节能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节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我厅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和谐、小康、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全厅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节约一度电、节省一张纸等点滴事做起,逐步形成了“人人节能、事事节能、处处节能”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一是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厅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本厅节能的规划;研究制订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等。完善安全节约使用电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领取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车辆油料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全厅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

二是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厅长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为厅机关和本处室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厅处两级领导都带头节能,为全厅干部职工树立了勤俭节约的榜样。相关职能处室都能够按照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加强厅机关水、电、车辆、办公设施等各项管理,认真做好检查、督办和统计工作,厅机关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在厅机关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节能宣传标语,在楼道开关、卫生间、水笼头等显著位置张贴节约提示性警示语等形式,大力宣传节能降耗,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强化了干部职工节能降耗意识。

四是建立健全节能统计制度。每月准确统计水、电、汽油等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定期在厅OA办公系统和电子显示屏公布能耗数据。

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一)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标准,除特殊用途外,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摄氏度,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离开前半小时关闭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定期对空调进行节能清洗,提高空调能效。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防止“长明灯”现象。优先采用环保、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和低能效的设施、设备,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室设备的待机能耗。

(二)节约用水。培养节水习惯,自来水龙头要随时用随时关,尽量减少自来水滴、漏现象,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

(三)节约办公耗材。进一步节省办公支出,合理制定办公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办公设备采购,严格公务开支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支出。节约使用文印纸张、耗材,减少浪费;注重办公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减少维修支出;禁止用办公电话、电脑、复印机等办理私事,减少办公费用。

(四)公务车辆节能。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厅车辆燃料、维修、保养费用支出的检查,阻塞漏洞,严格控制公车私用。

一年来,我厅节能减排工作在全厅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此在下一年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到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加大宣传与动员力度,强化人人节约资源的意识、理念和习惯;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机制,推进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环节,抓住节水、节电、节油、节财关键;进一步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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