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规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示范典型系统培育,提升我省示范创建工作水平,8月29日至9月1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在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民族工作负责人及拟申报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参加,厅一级巡视员宋哩出席。
本次培训班采取专家授课、视频辅导、现场教学和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刘敏榕工作室及福建省汇众创新创业研究院等单位专家学者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的时代内涵与逻辑路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和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解读等方面进行讲授与探讨,并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长青社区、集美中学开展现场教学。
宋哩在结业式讲话中强调要在深化“窗口”认识、深化“窗口”行动、深化“窗口”成效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用好用活各类创建抓手,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闽台民族交往交流等机制举措,探索创建工作新方法、新路子,积极发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层面参与,推动创建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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