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民族宗教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战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着力在政策保障、产业培育、典型带动、党建引领、资金扶持等方面下功夫,打造形成具有福建民族特色的扶贫品牌,为推动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贡献了民宗力量。
一、构建机制,在政策体系上求完善。立足我省民族乡村实际,推动建立政策体系。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操作性实的政策文件,为加快民族乡村脱贫奔小康提供政策保障。注重调研,促进各级各部门坚决扛起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政治责任,针对民族乡村发展短板,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倾斜扶持。注重发挥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完善挂钩帮扶民族乡村工作机制,协调各挂钩帮扶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挂钩帮扶民族乡村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支持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各地按照属地负责管理的原则,将挂钩帮扶工作延伸到民族乡之外的民族村,确保了挂钩帮扶工作机制全覆盖。截至2019年底,全省120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村、11581名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全部脱贫摘帽,少数民族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发展产业,在特色培育上求突破。实施特色经济产业增收工程,每年集中1000万元资金,扶持100个民族村实施“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扶持增收工程”。据统计,2017至2019年共集中并带动社会资金24966万元,扶持民族村完成项目500多个;注重加强科技合作,与福建农林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签订协议,组织专家到民族乡村问诊把脉,借助高校科研实力和人才优势,为民族乡村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注重加强人才培养,举办少数民族实用技术、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少数民族农民2130人次,培育了一批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带头人;注重加强品牌宣传,积极开展特色产业经济发展现场交流观摩活动,宣传推广少数民族特色优势品牌,促进民族乡村特色产业经济发展。连续举办5届少数民族名优茶评选活动,打造了一批少数民族名优茶品牌。在资金帮扶、科技支持、人才引领、品牌宣传等综合带动作用下,民族乡村初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态势。
三、典型示范,在整体辐射上求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培育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内涵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典型示范村,其中有68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位居全国散居省份第一。坚持以典型示范村为抓手,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带动民族乡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完善,让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成为我省民族乡村脱贫攻坚的“助推器”。在典型示范村的辐射带动下,全省许多民族乡村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创新思路,将本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生态资源与农民增收相互融合发展,带动村容村貌改变、村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壮大,走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路子。三明市永安青水乡坚持以“生态、文化”为主线,将沧海、青水2个特色村寨连片打造成以畲族艺术体验为中心,集生态休闲、古建筑参观、文化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年旅游产值2000余万元,成为我省继穆云畲族乡之后又一个特色村寨连片建设的典范。
四、党建引领,在助推脱贫上求创新。厅党组带头讲政治,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厅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民族乡村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大事大抓,分管领导及处室具体负责抓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厅务会,研究推进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工作。厅机关党支部与相关县(区)统战民宗部门、民族村三级联创结对子,签订《党支部互联共建协议书》,积极开展“党建引领、共创共建”活动,共同帮助和指导推进民族村建设,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注重建立健全民族村党组织,配齐配强骨干带头人,让有文化、懂经济、会管理、思路活、肯担当的党员干部赴民族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带领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完善党员干部挂钩帮扶机制,让乡镇、驻村干部与贫困户结对挂钩,制定落实“一户一策、一户一方案”,做到贫困人口帮扶全覆盖。探索党建助推脱贫新模式,帮助民族村建立“支部+合作社”“党建+扶贫”等脱贫有效机制,既壮大村集体经济,又帮助贫困户增收。
五、强化监管,在资金使用上求效益。部署开展民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抽调人员赴民族乡村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抽查,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地及时整改并反馈。举办少数民族资金使用管理培训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使用资金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民族资金绩效评估工作,全面了解各地项目进展情况,推动全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有序有效。2016年以来,共下达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9850万元,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266万元,用于扶贫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148个民族村和全省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村。通过严格把好资金使用关,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