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平台,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8:00至8月12日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8月23日8:00起登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4、笔试、面试等其他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平台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笔试加分
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各用人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组织实施。省人社厅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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