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福建省2007年度民族事业发展报告的函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08-04-18 21:50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你委《关于商请协助编写福建省2007年社会发展报告的函》(闽发改〔2008〕20号)的要求,现予函送福建省2007年度民族事业发展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2007年度民族事业发展报告
 
福建省2007年度民族事业发展报告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民族工作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三个着眼”的总体工作思路,与时俱进抓调研指导,凝聚合力抓协调推动,带着责任和感情抓工作落实,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全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社会环境、基础设施继续得到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我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世居的少数民族有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等。据“五普”统计,我省少数民族人口58.38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71%,少数民族成分54个(缺塔塔尔族),全省有18个民族乡,555个民族村,主要分布在闽东南,其中宁德市是我省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2007年,通过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18个民族乡继续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据预测,农村经济总收入为84.87亿元,比上年增长8%;民族乡少数民族农民人均收入为3719元,比上年增长4%。
    (一)出台了《福建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
    2007年12月,我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订了《福建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规划》对我省“十五”期间民族事业发展成就和面临的困难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加快民族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我省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推进海西建设大局,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主题,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扶持力度,在帮助民族乡村改善基础设施、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注重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殊问题、加快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等十个方面下功夫,努力实现18个民族乡总产值年均递增6%、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8%、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等民族事业发展的目标。《规划》的出台,为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发展全省民族事业提供了政策和措施的有力支持,对我省“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推动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族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各级各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把少数民族乡村纳入海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水利‘六千’工程”等专项规划,通过安排专项资金、增拨补助资金、引进技术等形式支持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年来,交通部门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帮助48个民族村完成了道路硬化,总长度达211.57公里;水利部门投入175万元,帮助35个民族村建设饮水项目;省以上下拨民族补助款1415万元,支持民族乡村136个项目建设。在各市县(区)、省直有关部门和民族乡村共同努力下,至2007年底,全省民族村在村村通电的基础上,有540个村通了公路(公路里程达3931公里),417个村用上安全卫生饮用水,495个村通电视,539个村通邮。民族乡中的所有行政村,已全部实现通电、通邮、通电话,民族乡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民族乡村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
    去年6月,在宁德霞浦召开了全省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会议,促进了第三轮挂钩帮扶工作进一步开展。一年来,与18个民族乡结对子帮扶的省直有关部门和沿海经济发达县(市、区)领导非常重视,分管领导数次亲临第一线,积极深入民族乡调研,确定帮扶项目,共投入帮扶资金1506万元,比去年增长38.1%,充分体现了大家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深厚感情。各市县(区)也相应开展了挂钩帮扶民族村和少数民族贫困户的工作,重点指导和帮扶生产项目,大力培育农产品牌,逐步形成了“畲乡柚子”、“畲乡土鸡”、“七佛茶”等一批特色产业。我厅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了第一批19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民族贫困村工作,同时启动了第二批1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民族贫困村工作;在省政协领导的直接关心下,成立省级少数民族发展基金会,首次募集资金600多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农户生产项目小额信贷贴息,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奔小康。这些帮扶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四)民族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
    启动了第四轮民族寄宿制中小学改扩建工作,“十一五”期间每年拨出专项经费400万元,对民族寄宿制中小学进行改扩建,努力改善其办学条件。继续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在三所高校原有办班规模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新增预科指标20名,使全省民族预科指标达到230名,为历年最多。同时,积极做好民族预科班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为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提高人口素质打下基础。继续开展资助少数民族贫困生活动,安排了12.6万元资助慰问60名2006届民族预科班贫困学生、460名少数民族贫困中学生、40名少数民族贫困小学生。根据省委卢展工书记在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民族宗教组讨论会上关于建立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的讲话精神,建立了民族中学和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高中生平均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平均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每学年共投入600多万元,惠及1万多名少数民族中学生。
    (五)民族权益和民生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是进一步维护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积极配合省政协委员对有关地区贯彻落实《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行视察,发现存在问题,推动整改落实。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五五”普法工作,我厅积极组织2.7万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宗教系统工作干部参加全国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获得组织奖。积极协调配合和支持福建日报社妥善处理《福建日报》刊登畲族盘瓠图腾引发的伤害畲族群众民族感情的问题;积极推动基层妥善处理了一起因新疆少数民族商贩在长汀县买卖纠纷引发的冲突事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取得新的成果,继前年闽东畲族革命纪念馆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后,去年宁德市畲族历史文化陈列馆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二是建立保障制度,提升少数民族社会福利。继续推动低收入少数民族家庭参加“低保”,加快发展以民族乡村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救助,在有条件的民族乡建立敬老院,逐步解决少数民族孤寡老人的老有所养问题。目前,全省参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少数民族人数达12606人,低保标准提高到1200元,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全省民族乡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26.36万人,占总人口的34.1%。有15个民族乡建立了敬老院或福利院。 三是积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按照“一户一策”措施,省以上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通过扶持高山族发展生产、住房帮扶、子女教育、助困解难等项目,有179户的高山族户受到不同程度帮扶,占高山族总户数的74.8%,全省高山族同胞的民生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还加大实施“造福工程”力度,落实兑现少数民族搬迁群众人均增加300元的优惠政策,少数民族群众1078户共4902人得到搬迁,共增拨补助资金147.06万元。
    (六)民族体育事业进步明显
    我厅继续在全省各民族中学开展部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工作;在集美大学体育学院民族体育训练基地,开展珍珠球、武术、高脚竞速等3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的训练。11月份,由省政府王美香副省长带队,组成由畲、回、高山、满、苗、壮、土家、汉等8个民族组成的167人代表团,参加了第八届全国民族运动会,进行了珍珠球、蹴球、毽球、射弩、武术、高脚竞速、板鞋竞速等7个竞赛项目,以及《猎捕舞》、《打枪担》、《卡不隆》、《打陀螺》、《畲族健身操》、《高山·杵》等6个表演项目的比赛。我省少数民族健儿顽强拼搏,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取得历届最好成绩,充分展现了海峡西岸的民族体育风采。竞赛项目共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6个第四名、3个第五名、1个第七名和1个第八名,表演项目获得3个金奖和3个银奖。此外,我省代表团及3个运动队、26名运动员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民族文化卫生事业有新的发展
    我厅承办了《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畲族卷》编纂工作培训班,国家民委古籍办领导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的专家为培训班授课;6月在宁德市召开《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畲族卷》编辑工作会议,启动了我省畲族古籍的收录工作和卡片的登录工作;完成了《福建省少数民族古籍丛书·蒙古族卷》的出版工作;完成了《福建省志·民族志》的编辑工作;参与了《我省新时期民族人口散居化趋势和少数民族人口资源的合理配置》等研究工作,在有关期刊发表论文9篇,推动了我省民族方面的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近年来民族乡村文化设施建设薄弱的状况,我厅下达了76万元支持11所民族文化站、室的建设,并努力推动当地依托这些文化站、室,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继续支持部分民族乡卫生院改善医疗条件,下达15万元帮助2所卫生院添置医疗设备,目前18个民族乡卫生院医疗设施得到初步改善。
    (八)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进一步加强
    2007年,我厅继续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主动配合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福建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2007-2010年规划》,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不断推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再上新的水平;我厅继续推动有关部门单列18个本科少数民族大学生选调名额,实际选调24名少数民族本科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到基层锻炼,单列名额和实际选调人数均比去年增加20%。8月与国家民委人事司、省委组织部联合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福建省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了全省少数民族选调生和在民族乡工作选调生共4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社会历史和自然等原因,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仍较差,生活水平与全省平均发展水平的差距继续拉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济实力较弱。全省少数民族乡村除泉州一带的回族聚居地区因乡镇企业较为发达外,其它大部分乡镇企业少且规模小,农业生产结构单一,家庭收入渠道狭窄,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民族乡财力比较薄弱,有10个民族乡不同程度地存在赤字,村级经济基础薄弱,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民的生产活动很难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社会化的服务。
    二是农民收入较低。全省18个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78.9%。17个畲族乡、90%的民族村农民收入水平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下,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
    三是基础设施较差。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总体还比较落后,全省民族村中还有127个未通水泥路、212个村未通自来水,51个村未通有线电视,还有个别村的自然村未通电话和通电。
    四是农村公共事业亟待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障能力不强,大多数地处偏远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抗风险能力很差,一次重大疾病、一次自然灾害甚至一个孩子考上大学,都可能让他们返贫、致贫,贫困学生上不起学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升高中的比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十几个百分点;部分民族乡、村医疗及卫生设施简陋,目前全省18个民族乡卫生院单台件0.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只有119件,平均每所卫生院不到7件;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占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比例仍不到半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待完善。少数民族村村一级文化站建设薄弱,全省民族村建有村文化站的只有91个,不到总数的20%。
    三、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是要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推动落实《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在编制我省“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水利“六千”工程、“造福工程”等新农村建设项目规划中,进一步争取对少数民族乡村的倾斜支持;推动各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努力建设一批有特色、见效快的发展项目,带动和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二是要持续开展挂钩帮扶活动。继续推动省直挂钩单位和有关沿海经济发达县(市、区)深入开展第三轮对口帮扶民族乡工作,适时召开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会议,总结成绩、交流经验、部署工作,推进挂钩帮扶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第二批15个省级重点民族贫困村帮扶工作,重点抓好我厅挂钩的2个民族贫困村帮扶工作。
    三是要拓宽渠道,促进民族地区农民增加收入。建议各级和有关部门在民族乡村中广泛调研,选择有发展前景的农产品牌进行扶持,促进形成“一乡多品”、“一村一品”,培育自我发展功能,增强发展后劲。支持各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引导少数民族地区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实力增强。 
    四是要关注和改善少数民族民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对高山族的倾斜优惠政策,实行“一户一策,扶持到户”,扎实推进扶持高山族发展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低收入少数民族家庭实行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加大督促力度,推动2002年省政府〔2002〕344号文件关于中、高考少数民族学生加分照顾政策的全面落实;建议省政府的高教助学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倾斜资助力度;建议各级和有关部门加大对民族乡村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建设的投入,健全民族乡村卫生医疗服务系统,加大民族乡村地方病、多发病、常见病的宣传和防治力度,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踊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小病拖、大病熬,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的困难,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抵御重大疾病的抗风险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民族村村一级文化站建设的力度,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四、2008年展望
    2008年,我省民族工作将进一步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贯穿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工作主线,凝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于抓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共同繁荣;抓重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抓保障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少数民族群众的共同努力,全省民族事业将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民族经济将进一步增强,社会环境、基础设施将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将得到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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