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福建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统计材料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08-12-17 21:50

 

     加快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是我省实现协调发展、缩小差距,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我省实现协调发展、全面繁荣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目标。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少数民族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一、基本情况

我省现有54个少数民族,以畲族为主, 是华东六省一市少数民族人口最多、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民族乡、村主要分布在闽东南,其中宁德市是我省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全省有18个民族乡,544个民族村。

18个民族乡行政区域面积达2052平方公里,占全省乡镇区域面积的1.8%;耕地面积28.42万亩,茶园面积7.06万亩,果园面积11.95万亩,林地面积191.60万亩,山林资源较为丰富;共有309个村民委员会和272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9.62万户,其中少数民族户数3.01万户;总人口37.7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2.24万人,占民族乡总人口比重由上年31.9%上升为32.4%;从业人员为18.86万人,比上年增长0.7%,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从业人员6.03万人,比上年增长0.1%。

二、我省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能力和生活水平,民族乡村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均得到较好发展。

(一)农业经济稳步发展,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

近年来,我省民族地区坚持自力更生与争取外力扶持并举,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全省18个民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73.07亿元,比上年增长13.4%。乡镇企业营业收入达63.84亿元,增长10.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4.00亿元,比上年增长2.5%,与“十五”期间年均增长2.2%相比快0.3个百分点。林业、牧业发展较快,林业产值1.10亿元,牧业产值2.92亿元,分别增长20.2%和14.2%,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渔业产值3.0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农业产值6.89亿元,比上年下降3.9%。

(二)农民生产以粮食为主,主要产品产量有增有减

2005年18个民族乡,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64.77万亩,比上年减少3.22万亩,下降4.7%。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41.67万亩,比上年减少1.79万亩,下降4.1%,粮食面积占农作物总面积的64.3%。主要产品产量,粮食13.62万吨,下降4.4%;油料0.23万吨,下降5.8%;茶叶0.36万吨,下降7.7%;水果4.89万吨,增长2.2%;蔬菜15.57万吨,增长2.7%;肉类产量1.97万吨,增长9.0%;水产品产量3.12万吨,下降4.7%;年末肉猪存栏16.62万头,增长12.7%;牛存栏1.65万头,增长7.3%养存栏3.69万头,增长12.5%;家禽存栏118.85万头,下降6.5%。从主要农产品人均生产量看,民族乡粮食、蔬菜和茶叶人均生产量分别为360.43公斤、412公斤和9.59公斤,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58.12公斤、31公斤和4.36公斤。但肉类、水果和水产品的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比全省低5.8%、4.6%和51.5%。

(三)农民收入增幅提高

2005年我省民族地区与各地一样,在免征农业税、改善就业环境等惠农政策的支持下,较大的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年末收入增长速度有所加快。全省18个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3667元,比上年增长4.7%,增幅比“十五”期间年均增长4.6%高2.5个百分比。有515个民族村的农民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上,群众基本过上温饱的生活;265个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3255元的平均水平,占全省民族村的48.8%;55个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450元的平均水平,占民族村的10.1%;38个村农民人均收入超过5000元以上,占民族村的7.0%。

(四)乡村企业较快发展生产效益良好

乡村企业的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之路,增加了收入来源。到2005年底全省18个民族乡乡镇企业已发展到8767家,其中工业企业3236家;乡镇从业人员达4.99万人,占民族乡全部从业人员的26.4%。全省544个民族村共兴办村及村以下企业7143个,平均每个村兴办企业13.2个;村及村以下企业从业人员达13.21万人,占当年全省民族村劳动力总数的40.3%;村及村以下企业共创造产值 95.97亿元, 比上年增加8.19亿元,增长9.3%;创利润7.19亿元,比上年增长16.6%,产值利润率达7.5%;上缴税金3.35亿元,增长3.9%,产值税率为3.5%。

(五)基础设施与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

多年来,基础设施落后一直是制约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但近年来我省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有了明显的改善。截止到2005年底,18个民族乡中,共有汽车站10个,供水站15个,垃圾处理站6个,银行、信用社17所,乡文化站17个,集贸市场25个,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个供水站和3个集贸市场。18个民族乡中的所有行政村,已全部实现通电、通邮、通电话,其中,有295个村通了公路,228个村通了自来水,260个村通了电视,201个村通了有线广播,分别占行政村总数的95.5%、73.8%、84.1%和65.0%。民族乡全部公路里程达1207公里,公路密度为0.59公里/平方公里。农业生产条件也进一步改善,2005年18个民族乡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8.3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7%;农村用电量达1327.51万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18.2%。

(六)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2005年18个民族乡共有在校大专学生数(含大专)2235人,比上年增长17.6%;其中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860人,比上年增长21.5%,占民族乡在校大学生总数的38.5%。在校中专学生1779人,比上年下降6.3%,其中少数民族在校中专学生672人,比上年下降9.8%,占民族乡在校中专学生总数的37.8%。民族乡中学21所,平均每个乡都有1所中学,中学教师数1111人,平均每个乡都有1所中学,在校中学生达17540人,比上年下降5.3%,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数6269人,比上年增长0.4%,占少数民族乡中学生总数35.7%,平均每万人少数民族人口拥有在校中学生数464人。完小学校164所,其中民族完小学校51所,占民族乡小学总数的31.1%。完小教师数1923人,平均每所小学达到12名教师,其中公办教师1920人,占教师总数99.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校完小学生数26212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数9095人。占民族乡小学生总数的34.7%。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和升学率分别达到99.8%、99.8%、99.7%和99.0%,一直保持比较高的水平。

2005年18个民族乡共建立了19所医疗机构,基本上每个乡都有一所具有一定规模的乡级卫生院,卫生院总建筑面积达2.7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6%,医疗设备配备比较完善,共有病床数245张;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比较齐全,共有卫生技术396人,平均每个乡卫生院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1人。全省544个民族村共有医疗站(室)621个,比上年增加1个,卫生技术人员816人,平均每个村有1.5个卫生技术人员,85.6%的村建立了独立卫生医疗机构,每万人拥有村卫生技术人员11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有15个民族乡建立了敬老院或福利院,18个民族乡共建有幼儿园、托儿所90所。民族乡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人数达21314人,占总人口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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