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福建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统计材料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08-12-17 21:50

 

2006年,全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良好,农业生产保持增长,乡村企业不断发展,农民收入继续增加,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
一、基本概况
我省有54个少数民族,是华东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最多、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2006年,全省有18个民族乡,546个民族村,主要分布在闽东南,其中,宁德市有8个民族乡和239个民族村,分别占民族乡、村的44.4%和43.8%,是我省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
(一)民族乡情况 2006年,18个民族乡中共有309个村民委员会和272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9.72万户,其中少数民族户数3.10万户;总人口38.1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2.5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民族乡总人口比重由上年32.4%上升为32.9%;从业人员为18.95万人,比上年增长0.5%,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从业人员6.02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建有汽车站12个,供水站14个,垃圾处理站10个,银行、信用社19所,乡文化站17个,集贸市场25个,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个汽车站、4个垃圾处理站和2个银行、信用社。所有行政村,已全部实现通电、通邮、通电话。所辖的村有307个通了公路,公路里程达1225公里,比上年增加18公里,增长1.5%,公路密度为0.60公里/平方公里。所辖的村有249个通了自来水,264个通了电视,203个通了有线广播,分别占行政村总数的99.4%、80.6%、85.4%和65.7%。2006年,有耕地面积27.98万亩,茶园面积7.12万亩,果园面积11.47万亩,林地面积191.31万亩。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8.5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6%;农村用电量达14823.20万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12.6%。
(二)民族村情况 2006年,546个民族村有483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为16.55万户,其中少数民族户数10.04万户,总人口77.2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9.90万人,占民族村总人口51.7%。
已实现村村通电,540个村通了公路,民族村全部公路里程达3931公里,比上年增加152公里,增长4.0%,其中水泥路达2133公里,比上年增加496公里,增长30.3%。446个村用上安全饮用水,495个村通了电视,539个村通了邮。拥有耕地面积46.17万亩,茶园面积10.06万亩,果园面积19.46万亩,林地面积358.84万亩。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 8.02万千瓦,与上年持平;农村用电量达 37061.98万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26.32%。
二、发展状况
(一)农村经济总量继续提高
2006年,民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78.59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收入13.18亿元,增长1.3%;第二产业收入58.94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收入6.47亿元,增长1.0%。全年乡镇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达76.24亿元,比上年增长9.2%。
(二)农业生产总体保持增长
2006年,我省自然灾害较为严重,农作物播种面积也呈下降趋势,民族乡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61.12万亩,比上年减少3.66万亩,下降5.6%。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38.51万亩,比上年减少3.16万亩,下降7.6%;非粮作物播种面积为22.61万亩,比上年减少0.49万亩,下降2.1%。但农业生产总体仍保持较好、稳定的增长。大部分农产品产量呈现增长,其中,油料0.23万吨,增长0.8%;茶叶0.38万吨,增长4.3%;蔬菜16.27万吨,增长4.5 %;肉类产量2.02万吨,增长2.9 %;水产品产量3.18万吨,增长1.9 %;粮食和水果分别比上年下降3.5%和13.0%。2006年,民族乡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1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6%。其中农业产值7.49亿元,增长2.0%,林业产值1.42亿元,增长22.6%,牧业产值2.91亿元,增长5.2%,渔业产值3.30亿元,增长3.6%。
(三)乡、村企业不断发展
到2006年底,全省民族乡乡镇企业已发展到9142家,比上年增加375家,增长4.3%。其中工业企业3289家,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4.96万人,占民族乡全部从业人员的26.2%。乡镇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实交税金总额分别为76.24亿元、3.87亿元和1.28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9.18%、18.1%和21.8%。全省民族村共兴办村及村以下企业6923个,平均每个村兴办企业13.2个; 村及村以下企业从业人员达16.13万人,占当年民族村劳动力总数的48.9%;村及村以下企业共创产值 109.11亿元, 比上年增加13.14亿元,增长13.7%;创利润7.65亿元,比上年增长6.4%,产值利润率达4.9%;上缴税金3.60亿元,比上年增长7.6%,产值税率为1.6%。
(四)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增加
2006年,我省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813元, 比上年增长4.0%,其中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3576元, 比上年增长3.9%。随着收入的增加,民族乡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也增加,2006年末,达到3.74亿元,比上年增长11.4%。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649元, 比上年增长4.7%,其中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3434元。409个民族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000元;44个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4833元),占民族村的8.1%;有42个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上,占民族村的7.7%。
(五)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
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率先对城市市区、县城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中小学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同时,继续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特教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006年,我省民族乡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和升学率分别达到99.9%、99.7%、99.6%和99.2%。完小学校169所,其中民族完小学校46所,占民族乡小学总数的27.2%。完小教师数1998人,其中公办教师1992人,占教师总数99.7%,平均每所小学拥有12名教师。在校完小学生数26951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数9568人,占民族乡小学生总数的35.5%。中学21所,平均每个乡都有1所中学,中学教师1365人。在校中学生21019人,比上年增长19.8%,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数5826人,占民族乡中学生总数27.7%,比上年下降7.1%,每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平均拥有在校中学生464人。18个民族乡拥有在校大学生(含大专,下同)2649人,比上年增长18.5%,其中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1001人,比上年增长16.4%,占民族乡在校大学生总数的37.8%。在校中专学生2084人,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少数民族在校中专学生798人,比上年增长18.8%,占民族乡在校中专学生总数的38.3%。
(六)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
2006年《高山畲水情》、《畲寨欢歌》等畲族舞蹈作品参加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获得创作金奖和演出银奖。畲族文化抢救保护工作得到加强,福安狮峰寺和屏南万安桥等11座古廊桥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畲族小说民歌等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层文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民族乡建有图书馆.文化站23个,比上年增加4个,全省民族村共有文化站91个,比上年增加18个,文化站面积达493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296平方米,图书资料5.72万册,比上年增加3.83万册。
(七)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到2006年全省民族乡已建立了19所医疗机构, 基本上每个乡都有一所乡级卫生院,卫生院总建筑面积达2.8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9%, 民族乡中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36人,比上年的396人增长10.1%。其中医生226人,增长21.5%;年末实际开放床位228张,病床使用率从上年的50.8%上升到54.8%。全省民族村共有医疗站(室)617个,卫生技术人员816人,平均每个村有1.5个卫生技术人员, 84.1%的村建立了独立卫生医疗机构,每万人拥有村卫生技术人员11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全省民族村共有26.36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34.1%,比上年提高28.5个百分点。
(八)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随着政府对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2006年底,全省民族村参加最低生活保障的少数民族人数达12606人,比上年增加230人;民族乡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达11.27万人,占总人口29.5%。有15个民族乡建立了敬老院或福利院,民族乡共建有幼儿园、托儿所8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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