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福建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统计材料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08-12-17 21:50

 

2007年,福建省民族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通过拓宽渠道,促进民族地区农民增加收入;通过进一步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全面进步;通过继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引导农民更新观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等措施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开展。全省民族乡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业生产较快发展,乡、村企业不断状大,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一、基本概况
我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是全国畲族人口最多的省份,也是回族发祥地之一。2007年,全省有18个民族乡,其中17个畲族乡和1个回族乡,555个民族村。民族村有少数民族人口40.6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3581万人的1.1%。畲族是福建的主体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宁德市、福州市和漳州市,其中,宁德市有8个民族乡和240个民族村,分别占全省民族乡、村的44.4%和43.3%。
(一)民族乡情况 2007年,18个民族乡中共有309个村民委员会和2769个村民小组;总户数9.98万户,其中少数民族户数3.09万户;总人口38.1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2.5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民族乡总人口比重由上年32.9%上升为33.0%;从业人员19.09万人,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从业人员5.97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建有汽车站13个,供水站15个,垃圾处理站15个,银行、信用社19所,乡文化站17个,集贸市场25个,与上年相比,汽车站增加1个、垃圾处理站增加5个。所有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电、通邮、通电话。所辖的村有306个通了公路,公路里程达1323公里,比上年增加97.9公里,增长8.0%;有251个村通自来水,256个村通电视,205个村通有线广播,分别占行政村81.2%、82.9%和66.3%。2007年,拥有耕地面积27.97万亩,茶园面积7.57万亩,果园面积12.04万亩,林地面积192.14万亩。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8.69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2%;农村用电量达1.93亿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30.0%。
(二)民族村情况 2007年,555个民族村有4875个村民小组,总户数为16.96万户,其中少数民族户数10.26万户,总人口78.8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0.60万人,占民族村总人口51.5%。
541个村通了公路,民族村全部公路里程达4151公里,比上年增加220公里,增长5.6%,其中水泥路2578公里,比上年增加445公里,增长20.9%;468个村用上安全饮用水,其中355个村饮用自来水;552个村通了电话,447个村通了有线电视,其中已通8套以上电视节目的村有407个,551个村通了邮。拥有耕地面积47.01万亩,茶园面积11.68万亩,果园面积19.72万亩,渔业养殖面积3.21万亩,林地面积373.35万亩。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 8.32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9%;农村用电量达 4.44亿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19.5%。
二、发展状况
(一)农村经济总量继续提高
2007年,民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87.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2%。其中第一、二、三产业收入分别为14.99亿元、63.22亿元和8.81亿元,分别增长13.7%、7.3%和36.2%;全年乡镇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达9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9.7%。
(二)农业生产较快发展
2007年,农业生产较快发展,民族乡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73亿元,按现行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6.5%。其中农业产值6.67亿元,林业产值1.42亿元,牧业产值4.24亿元,渔业产值3.40亿元,分别增长15.8%、1.3%、40.1%和3.1%。人均生产总值4645元,增长16.5%。
2007年,民族乡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比上年略增0.91个百分点。大部分农产品产量呈现增长,茶叶、蔬菜、肉类和水产品产量分别为0.42万吨、16.73万吨、2.26万吨和3.37万吨,分别增长12.1%、 2.8% 、 11.7 %和 5.4 %;粮食产量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油料、糖料和水果分别比上年下降3.5%、3.5%和1.0%。
(三)乡、村企业不断状大
2007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5.23万人,占民族乡全部从业人员的27.4%,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乡镇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升,乡镇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实交税金总额分别为91.26亿元、4.17亿元和1.71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9.7%、7.7%和34.1%。
村及村以下企业从业人员达15.79万人,占当年民族村劳动力总数的46.6%。村及村以下企业共创产值 114.51亿元, 比上年增加5.4亿元,增长4.9%;上缴税金3.82亿元,比上年增长6.1%;创利润8.21亿元,比上年增长7.3%。
(四)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增加
随着道路交通的改善、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扶持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以及经济的发展,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快提高,2007年,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72元, 比上年增长10.99%。其中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4189元, 比上年增长11.0%。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的村有66个, 占民族村的11.9%;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 4000元的村有212个,占民族村的38.3%;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下有98个,占民族村的17.5%。
(五)义务教育进一步普及
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率先对城市市区、县城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中小学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同时,继续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特教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继续为高校贫困学生提供助学金,实施高校奖学金和中职学校助学金制度。2007年,民族乡完小学校126所,其中民族完小学校33所,占民族乡小学总数的26.2%,完小教师数1887人,平均每所小学拥有15名教师。中学20所,平均每个乡有1所中学,中学教师1317人。民族乡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和升学率分别达到99.9%、99.7%、99.6%和99.8%。在校完小学生数22322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数8638人,占民族乡小学生总数的38.7%。每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平均拥有在校小学生、初中学生和在校高中(含中专)生分别为686人、373人和223人,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分别少118人、146人和160人。少数民族学生当年高中和大学录取人数分别为2662人和1336人。
(六)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
2007年,全省民族乡建有图书馆.文化站22个,全省民族村共有文化站106个,比上年增加15个,文化站面积达616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228平方米,每个文化站馆平均面积为58.2平方米,图书资料7.78万册,比上年增加2.06万册。
(七)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
至2007年全省民族乡已建立了20所乡卫生院,每个乡都有一所乡级卫生院,卫生院总建筑面积达2.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 其有病床267张,年末实际开放床位264张。医疗设备条件也有较大的改善,2007年,民族乡医疗设备价值614万元,比上年增加69万元,拥有单台件0.5万元以上的设备134件,增长12.6%。民族乡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38人,其中少数民族63人。全省民族村共有医疗站(室)640个,卫生技术人员842人,平均每个村有1.5个卫生技术人员,每万人拥有村卫生技术人员11人。
(八)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
政府对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整顿规范的基础上,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对建立续保缴费机制、趸交间隔年限以及办理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探索建立新型农村保险制度发展顺利。2007年,全省民族村参加最低生活保障的少数民族人数达12744人。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民族乡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有31.24万人,少数民族参保人数为10.3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77.4%和119.3%。全省民族村共有55.36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有33.42万少数民族人口,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110.0%和103.4%,参合率分别达70.5%和82.6%。有15个民族乡建立了敬老院或福利院,民族乡共建有幼儿园、托儿所8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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