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民族乡概况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0-09-07 21:51
 

2009,民族乡共有321个村民委员会和2886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0.77万户,其中少数民族户数3.39万户;总人口41.3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63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民族乡总人口33.29%。从业人员为21.1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从业人员6.69万人,占从业人员的31.7%。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二和三产业的人数分别为10.61万人、5.20万人和5.31万人,分别占从业人员的50.2%24.6%25.2%。民族乡建有汽车站15个,供水站18个,垃圾处理站19个,银行、信用社21所,乡文化站19个,集贸市场28个,其中综合市场25个。所辖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电、通邮、通电话。有320个行政村通了公路,公路里程达 1449公里 ,比上年增加 115公里 ,增长8.6%。所辖的行政村有293个通自来水,316个通电视,202个通有线广播,通水、通电和通广播的村分别占行政村的91.3%98.4%62.9%2009年,有耕地面积30.10万亩,茶园面积9.07亩,果园面积12.83万亩,渔业养殖面积4.12万亩,林地面积190.90万亩。茶园面积、果园面积、渔业养殖面积和林地面积分别比上年增长14.9%4.9%6.3%1.4%。乡办及其村办水电站62座,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9.5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4.5%;农村用电量达3.72亿千瓦小时,人均用电量898.53千瓦小时,分别比上年增长4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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