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扎实抓好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1-03-09 21:52
    2月7日,福州法海寺发生火灾事故后,国家宗教局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和于广洲、陈桦、洪捷序、张燮飞等省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孙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抓好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近期,福建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通知》要求和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检查整改工作,注重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力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各地民宗局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多方联动、层层推动、广泛排查、突出重点、严格整改的方式,组织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全省各级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2070次,共发现安全隐患1429处,其中已立即整改644处,限期整改769处,停止使用16处。对整改不到位或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场所,均指定专人督办;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场所,暂停宗教活动,直至整改到位后方可对外开放,力争把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每座寺观教堂、每一栋楼。各地对有文物保护的、旅游景区内的、人流量大的、香火较旺的、城区中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尽力排除火灾、踩踏、建筑倒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努力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普遍以2月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月”活动为载体,加大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据初步统计,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共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749期,组织消防演练164次,发放宣传资料17000多份,通过消防官兵授课、消防技能实践、观看安全知识电教片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实现宗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人人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是完善安全设施装备。各地民宗局积极督促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自觉接受消防、文物、卫生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制订防范预案,结合各自实际,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装备。各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加强了消防器材、用电、香烛、鞭炮使用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消防技能培训与演练,有的地方宗教团体还为宗教活动场所统一购置和更换灭火器。各地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如厦门南普陀寺、泉州关帝庙、古田临水宫等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都商请消防部门派消防车、安排官兵值守,严阵以待。
    四是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各地认真吸取福州法海寺火灾事故教训,通过举一反三、排查整改,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制度、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制度、巡查防范制度、演练培训制度、值守应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使各级民宗局把场所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定期有重点地督促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使各宗教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结合本教实际,经常性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开展安全演练,倡导移风易俗,落实文明燃香规定,推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到岗到人,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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