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首问责任制等有关制度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1-08-07 12:39
闽民宗厅[2001]16号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首问责任制等有关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弘扬“忠诚、高效、严谨、团结、奉献”的机关精神,规范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根据我厅实际,厅效能办在征求各处室所的意见后,制定了《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首问责任制度》、《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限时办结制度》、《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一次性告知制度》和《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实施办法》。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现将以上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01年2月5日
主题词:民族 宗教 首问责任制 通知
抄 送:省效能办,设区的市民委、宗教局,厅党组成员
|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办公室 2001年2月5日印发
|
(共印32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