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方案》的函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1-08-07 12:51
闽民宗函〔2007〕40号
关于报送《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方案》的函
省法制办并省编办:
全省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现场会结束后,我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的有关精神,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分解我厅的行政执法职权。
经认真研究,现将《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方案》报送你们。
专此。
附件:《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方案》
二○○七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民族宗教 行政执法 函
抄 送:国家宗教局政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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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办公室 2007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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