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函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1-08-07 12:51
闽民宗函〔2006〕12号
关于报送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闽政〔2005〕1号)“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制机构”的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成立“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挥我厅推进依法行政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现将领导小组名单报送如下:
组 长:林文斌(省民族宗教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钟 安(省民族宗教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余险峰(省民族宗教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雷 斌(省民族宗教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黄茂华(省民族宗教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志明(省民族宗教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办公室主任:王志明(兼)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民族宗教 依法行政 领导小组 函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
|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办公室 2006年2月22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