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已经2018年5月2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6月29日由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于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委链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八闽民宗链接
其他友情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0000059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255 闽ICP备11013389号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邮编:350001总访问量:{{siteCount}}
主办单位: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承办单位: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