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族宗教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推进民族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推进民族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19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关于推进民族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
(2019-2020年)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8〕1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族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结合省委巡视四组对我厅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特制定福建省民族宗教厅推进民族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积极协调各地各部门,尽最大努力为少数民族乡村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助推我省民族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重点扶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148个民族村、我厅挂钩帮扶的福安市科后民族村、全省8个未出列的建档立卡民族贫困村和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到2020年,全省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得到较大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少数民族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
(一)坚决打赢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战
1.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对标对表查找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少数民族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提质增效。开展少数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调研,重点关注稳定脱贫和返贫问题,认真研究脱贫攻坚最后阶段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问题,提出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扶持对策,巩固脱贫成效,实现稳定脱贫。
责任处室:经济处、民族宗教研究所
2.继续推进挂钩帮扶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协调推动省直单位、沿海发达县(市、区)加大对19个民族乡挂钩帮扶力度,推动各设区市加大对19个民族乡以外的432个少数民族村扶持力度,推动挂钩帮扶民族村政策实现全覆盖。
责任处室:经济处
3.集中资金扶持发展特色产业。继续实施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扶持增收工程,促进民族乡村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举办福建省第五届少数民族名优茶评选活动,推动少数民族茶产业发展,打造少数民族名优茶品牌。
责任处室:经济处
4.推动少数民族自然村道路建设。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统筹推进全省567个民族行政村以外、少数民族人口达到200人以上、有条件的自然村公路建设。
责任处室:经济处
5.协调做好少数民族造福工程工作。配合扶贫办、省住房建设厅做好少数民族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农村少数民族危房改造工程,实现少数民族安全住房有保障。
责任处室:经济处
6.做好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工作。对全省9个高山族群众聚居的行政村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支持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特色村寨建设。
责任处室:经济处
7.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时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现场会,加快推进第四批53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
责任处室:经济处
8.加大少数民族扶贫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规范地做好少数民族扶贫资金的分配工作,适时开展对民族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和绩效评估,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基层民族部门业务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落实民族专项资金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处室:经济处、事业处、办公室
(二)着力补齐少数民族民生短板
9.推动教育扶贫。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民族教育各项工作,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面,培养好少数民族各类人才。
责任处室:事业处
10.推动科技扶贫。加大与省内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力度,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和合作项目,借智借力开展少数民族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带头人。
责任处室:事业处
11.推动卫生扶贫。组织推动成立福建省畲医药协会,推进畲族医药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推动卫健委建设民族乡卫生院中医馆,更好的为少数民族提供健康服务。
责任处室:事业处
12.推动文化扶贫。指导、支持各地举办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节活动,推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 ,支持民族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
责任处室:事业处
13.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民族乡村进一步提质扩面、纵深开展。推动民族乡村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积极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乡村脱贫致富先进典型,通过“扶志”,激发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责任处室:政法处
(三)重点支持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少数民族村脱贫攻坚
14.支持和指导23个重点县用好中央及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确保重点县的少数民族村项目资金落实工作实现全覆盖。
责任处室:经济处
(四)指导和帮助全省8个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村脱贫摘帽
15.组织开展贫困村情况调研。由厅领导带队,深入8个建档立卡民族贫困村调研,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6.加大对8个未出列少数民族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带动增加农民收入的项目;指导8个贫困村用好资金;加强对8个少数民族贫困村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责任处室:经济处、人事处、民族宗教研究所
17.加大对科后村的调研指导和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厅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不少于2次到科后村开展调研,与乡、村干部群众一起座谈,把脉问诊进行现场指导;根据该村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实现一村一品,增加农民收入;与乡、村干部一起,积极探索村财增收渠道,力争实现村财收入达到10万元,并形成村财增收长效机制;争取各方支持,加大对该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帮扶力度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处室:人事处、经济处、事业处、宗教各业务处、研究所
18.积极发动宗教界开展扶贫帮扶活动。发动宗教界人士开展慈善活动,支持8个未出列的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村和我厅干部驻村任职的科后村打赢脱贫攻坚战。
责任处室:宗教各业务处、经济处、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五)推动实施少数民族乡村振兴战略
做好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与民族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制定全省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把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放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去考量,推动民族乡村与当地农村同步实现现代化。
责任处室:经济处,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巡视组对我厅脱贫攻坚工作提出的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厅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扶贫力量。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解决重点与难点问题。其他厅领导根据职责分工配合督促落实。经济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业务处室、所(中心)具体负责,对照本行动计划,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各项脱贫攻坚工作。
(三)强化作风建设
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资金管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民族乡村的实际情况,帮助民族乡村协调解决困难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持续扩大民族宗教系统扶贫干部受训面。加强对扶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注重培养和使用。落实完善扶贫工作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扶贫干部积极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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