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6-1008-2021-00011
  • 发文字号:闽民宗函〔2021〕4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 生成日期:2021-07-0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对省佛教协会认定的第三十批教职人员予以备案的函
闽民宗函〔2021〕40号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21-07-0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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