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2-04 21:46 |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 http://www.fjmzzj.gov.cn/)下载。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668701。
一、概述
按照《条例》(国务院492号令)要求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我厅200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了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在2007年成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基础上,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变动,2008年,我厅及时调整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确定各处室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2月份,我厅建立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了协调会议成员、协调会议职责、协调会议成员职责和工作规则等,协调会议成员全年共召开协调会议4次,研讨和推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相继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流程和配套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协调组织的力度,有效促进了施行《条例》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编制《目录》和《指南》。我厅在2007年起草的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初稿的基础上,多次征求厅领导和各处室所的意见和建议,数易其稿,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并于3月底正式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三)改造厅门户网站。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参照“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对本厅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造,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和入口链接;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含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和申请受理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2级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用树状结构排列,内容可伸缩,可添加、删除、修改栏目及次级栏目,可编辑文本;目录内信息发布条目格式包括索引号、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备注/文号及征文链接等;栏目页面和内容设计基本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内容规范》要求。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厅及时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流程和配套制度(试行)》,内容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出台,较好地明确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和流程,明确了厅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积极摸索建立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及时调整印制了本厅公文审批单,增加了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理由、内容概述等相关栏目,使公文处理在发文审批过程中可同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批。全厅各处室所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还彼此加强协作,积极对照工作要求,分析实际情况,开展交流讨论,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承上启下、沟通协调的职能作用,帮助理顺工作关系,全面、有序、顺利地推进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2008年,我厅先后组织各处室所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联络员集中举办学习培训班4期,共有43人次参训;选送了1名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同志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培训班;按照省人事厅的要求,厅人教处积极组织全厅处级以下45名公务员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关于《条例》的学习考试,通过率100%。与此同时,各处室所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都积极主动开展自学,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措施在我厅的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其中主动公开2008年度政府信息6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统计类信息6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政策及实施情况类信息2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08条;其他信息9条。。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2008年度,我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部署,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清理,共梳理公开政府信息105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通过“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6条。
二是通过报刊等公开政府信息1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我厅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我厅2008年度制作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247条。主要是涉及内部工作材料、密级文件等不宜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厅2008年度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我们认为,我厅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工作有时难于及时完成;二是各处室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系统稳定性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厅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根据我厅工作实际,进一步合理安排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更加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努力把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能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
二是进一步优化我厅政府门户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三是学习借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本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66
其中:1.网站公开
166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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