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5-27 21:50 |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http://www.fjmzzj.gov.cn/)下载。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668723。
一、概述
按照《条例》(国务院492号令)要求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我厅200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了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贯彻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务必站在进一步维护全省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厅主要领导多次在各类会议上强调,要求各处室重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分管领导经常过问此项工作,并亲自督促做好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各处室所负责人经常研究落实本处室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切实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努力做到按时间、按程序、按制度公开。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能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我厅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合理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厅的实际,我们从制度规范入手,抓好落实。在去年3月底制定的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基础上,我厅结合实际,认真总结一年多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及时修订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增加财政资金、采购招标、人事任免等栏目,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备。同时,相应修订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厅政府信息公开审议制度、厅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厅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和厅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等有关制度。
(三)规范公文流程。按照《条例》对信息公开操作的要求,办公室在公文审核过程中,同时进行保密审核和信息公开审核,把公文处理流程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公文制作开始就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逐级审核把关,实现信息制作与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必须经由处室负责人保密审查和办公室负责人保密审核后发布。同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并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增强公开的有效性。
(四)完善平台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今年4月份,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意见箱等二级目录。7月份,在修订《目录》的基础上,相应在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加财政资金、采购招标、人事任免等栏目,使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趋合理。12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在2009年省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上的要求,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加访问量控件等,进一步丰富完善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五)严格信息报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9]142号)文件的要求,我厅按规定及时完整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送交2003-200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166份,电子文本41份,送交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份,电子文本77份,向省政府办公厅送交2009年度4个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特别是认真按照要求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我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予以公开,内容完整,便于社会公众的查阅。
(六)加强业务学习。我厅积极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选派具体负责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有关同志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省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不断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业务自学,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全厅上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有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措施在我厅的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其中主动公开2009年度政府信息7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我厅200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我厅2009年度制作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559条。主要是涉及内部工作材料、密级文件等不宜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厅2009年度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我们认为,我厅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公开信息送交的文件内容较杂,社会公众感兴趣的信息内容所占比重不多;二是各处室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系统稳定性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厅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根据我厅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加关系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内容,加强和省档案馆、图书馆的沟通,适当清理、删减一些社会公众不感兴趣的、一般事务性的信息,严格按规定及时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二是加强对各处室所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推进力度,使全厅上下增强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加强我厅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四是学习借鉴省直单位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本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09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77
243
其中:1.网站公开
77
243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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