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05 15:54 |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14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更加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厅始终重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41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文件下发后,我厅立即组织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并把《2014年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与本厅实际相结合,制定出台我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本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求严格遵照执行。2014年来,我厅按规定及时完整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送交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34份,电子文本34份,向省政府办公厅送交2014年度1-3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特别是认真按照要求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我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予以公开,内容完整,便于社会公众查阅。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主动公开我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及时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3,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是稳步推进财政性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加大财政性资金公开力度,及时将20132014年厅部门预算说明、2014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并将三公经费季度开支情况在厅机关显示屏公开,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在厅机关门户网站和显示屏发布政府招拍挂信息,推动政府采购公开透明。11月,将我厅福建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系统项目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公布招标公告。

三是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对我厅和其他单位共同制定的有关文件,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单项规程、成立筹备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等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

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畅通受理渠道,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做好1件群众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

五是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积极参加省政府组织的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培训班等培训,不断提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0月在厦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有关情况,11月参加建立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向社会公开《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正在修订的有关情况。

虽然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省政府要求和社会期待还有一定距离,社会公众感兴趣的信息内容所占比重不多,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等。

二、本单位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具体举措

2015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5年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更加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要达到上述要求,完成上述任务,我厅将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全省民族宗教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分析,提高全厅机关各处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进行审查,并加强厅门户网站管理,服务社会公众。三是着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处理好各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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