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2号楼9、10层,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68750,电子邮箱:fjmzt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研究所、宗教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协调、指导和推动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并落实《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要求各处室(所、中心)指定一位同志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与管理工作,并实行AB角制度。将公开工作纳入我厅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内置的培训教程接受培训。厅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每季度信息工作例会进行通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抓好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聚焦重点领域,推进重要决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依据我厅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把职能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少数民族补助款年度计划安排(依申请公开)、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办事程序,三公经费等事项,以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针对大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实施过程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及时公开经批准的本厅财政预算、决算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综合运用门户网站、短信平台、政务网、电子信息屏等渠道,公开重大决策、招投标公告、各类通知等,提高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协调督办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登记、分送和催办工作,并做好网上下载、粘贴答复、汇总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全文公开。及时、主动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系统及时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每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2019年,我厅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政务信息1700多条,主动公开文件29件。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因有关信息已在厅门户网上主动公开,我厅及时联系申请人,告知下载渠道。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加强对政策文件解读,解读了《关于推进民族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政策文件,并转载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解读文件4件。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印发《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严格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力求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对上级转发的舆情信息积极回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今日头条政务号”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机关各处室的计算机等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非密计算机不处理涉密文件,要求机关信息员在发布信息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按程序报审信息,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420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干部对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文件内容有待进一步详实等。2020年,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20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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