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15:08 |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2号楼10层,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68727,电子邮箱:fjmzt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优化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一)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修订完善《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严格门户网站工作制度和责任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依法保护个人隐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力求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对上级转发的舆情信息积极回应。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机关各处室的计算机等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机关信息员在发布信息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按程序报审信息,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人员机构设置

  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研究所、宗教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协调、指导和推动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要求各处室(所、中心)指定一位同志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与管理工作,并实行AB角制度。厅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每季度信息工作例会进行通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抓好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公开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

  聚焦重点领域,推进重要决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依据我厅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把职能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少数民族补助款年度计划安排(依申请公开)、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办事程序,三公经费等事项,以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公开经批准的本厅财政预算、决算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针对大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实施过程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综合运用门户网站、短信平台、政务网、电子信息屏等渠道,公开重大决策、招投标公告、各类通知等,提高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协调督办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登记、分送和催办工作,并做好网上下载、答复、汇总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全文公开。及时、主动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系统及时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每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2021年,我厅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政务信息1300多条,主动公开文件18件。从服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出发,加强对政策文件解读,解读了《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亟需深化改进,我厅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政策解读仍停留在以文字的形式,与运用音频视频、图表图解等创新性政策解读载体有差距等。2022年,我厅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四是提升政府工作解读水平。进一步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增加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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