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报评论员:勇于创新,为民族地区发展注入活力——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5-12-09 11:23
中国民族报评论员:勇于创新,为民族地区发展注入活力——二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来源: 中国民族报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面对全面脱贫的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只有通过不断的理论和制度创新,才能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活力,为民族地区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特色民族理论政策体系,以及我们所选择的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道路,无论在理念层面上还是制度实践层面上,都符合当今时代潮流和基本国情,并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我们对此充满自信。但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创新无止境。理论要与时俱进,制度也应不断完善和发展。迅速发展变化的时代,对创新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

  理论创新,要从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高度出发,结合时代发展和民族工作实际,努力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不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而是更接地气和更具操作性:一方面,要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认识,巩固其指导我国民族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和纲领性地位;另一方面,要深化对其的理论探索,使其能够与现实的平等诉求、团结和互助机制结合起来,更具操作性。对平等的认识理解要上升到复合、包容性的高度,使其能够为现行的民族政策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基础;对平等的真正落实则要放在对民族及其文化的理解和尊重上,充分挖掘各民族的文化优势和资源,使其在推动民族发展中发挥作用。

  制度创新,首先要捍卫我们制度的权威性。我们的制度是好的,不仅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也显示出很强的活力和优越性。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制度的优越性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我们必须从制度建构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并尽快解决。其次,没有一项制度是十全十美的。再好的制度和政策,都应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与完善。同时,作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本身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如出台地方条例和实施细则等。这方面的问题,各方面已经关注多年,也努力了多年,现在应结合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中国社会发展转型,力争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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