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伟:开展创建活动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五个进一步”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5-12-09 16:22
    4月13日至14日,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就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结实践经验,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提出“五个坚持”、“五个进一步”的具体要求。

  一、坚持高位推动,进一步把创建活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历史悠久,发端于上世纪50年代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民族团结宣传月,展开于改革开放以来,至今已经走过了60多年的历程。60多年来,伴随着新中国前进的雄壮步伐,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内涵不断拓展,形式不断丰富。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已成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抓手和载体。适时召开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汇集展示创新成果,谋划部署下步工作,是我们做好创建活动的有效办法。


  2012年经验交流会之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成效显著,各地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注重创新、稳步推进,积累了很多值得总结的好经验。其中关键一条就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把创建活动作为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来部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云南、广西、贵州、甘肃、青海五省区将创建活动列入全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云南、青海省委主要领导担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和推动。广西、甘肃、青海等省区制定了推进创建活动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从认识深度到重视程度再到工作力度,高位推动都达到了一个新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关心民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六次到民族地区调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创建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以及扶贫工作。去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俞正声主席都发表重要讲话,会后下发了中央9号文件,深刻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并且系统提出了新时期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新思路和工作重点。这些新思想新部署,对创建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成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我们推进新形势下的创建活动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抓住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东风,真正把“高位”与“推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全社会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关心转化为对创建活动的参与支持,推动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做好高位推动,首要的还是提高思想认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结束已经半年多了,学习贯彻成效很大,但也存在片面理解、各取所需的现象。各地在学习贯彻中要突出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最新精神上来,以中央最新精神为指导来研究、谋划和推动创建活动。特别是,要认识到民族团结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极端重要性,搞好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过程就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就是温暖人心、争取人心、凝聚人心的过程,也是合力推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只有站在了这样的高度,才能防止高举轻放,杜绝雷声大雨点小,真正把创建活动放到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程。要消除创建活动抓和不抓一个样的错误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把民族团结这个基础工程、百年工程夯实建好。


  其次,民委要努力赢得支持。民委作为党和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抓创建、促团结,是重大政治使命,更是分内之事、职责所在,必须切实强化责任感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敢于担当。这次我到怒江州调研,看到在独龙江乡等一些乡镇经济发展快、百姓收入大幅提高。民族工作战线长、协调面广,单靠民委一家单打独斗不行的,必须善于协调方方面面的资源,积极主动赢得理解、争取支持,防止单兵突击。我们既要争取当地党委重视,搞好创建活动谋划设计,又要协调其他兄弟部门,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积聚资源、增加合力。实践一再证明,创建活动的水平取决于争取的水平、协调的水平。作为不作为,效果自然不一样。


  要进一步健全高位推动的机制。创建活动规范化建设,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要在已有基础上,抓好建章立制。健全调查研究机制,掌握本地区民族人口基础信息、民族关系基本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办法和工作计划。创建活动要与扶贫相结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与提高民族地区群众收入相结合,一定要紧贴群众实际需要。比如在怒江州,我们看到本干村等住在高山上的群众,还是人畜混居,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这些地方的创建工作就要与安居工程、与扶贫搬迁相结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切实做出规划、想办法解决问题。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督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这两年民委搞的“互观互检”,效果不错,要坚持和完善。同时要健全考核机制。2011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民族团结的内容,第一次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分值占到3.88%,为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提供了重要“指挥棒”。在最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在其他很多细分指标大幅压缩的情况下,民族团结分值继续保持不变,有利于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更好地开展。各地要在此基础上,完善本地民族团结进步测评指标体系,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健全条件保障机制,在经费人员上为活动开展提供条件,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在建立健全机制的同时,各地还要注意制定方案计划,明确施工图和时间表,减少工作随意性,防止走一步看一步。一些项目不是一年两年能够办成的,发展要有长远规划,要整合各地各级的力量。


  二、坚持全面立体扩展,进一步实现创建活动全社会广覆盖


  近年来,各地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拓展渠道,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全面扩展、向纵深推进。全国都基本实现了省区、州、县三级联动、全面铺开。2014年,国家民委出台文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各地结合实际,不断深化“六进”的内容,一些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把“六进”扩展到“七进”、“八进”,把军营、警营等等纳入进来,使范围更为拓展。比如,江苏省在深入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社团、示范村、示范清真拉面店等“五个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开拓了示范企业和示范高校创建活动。北京市通过共建共享、联片共建等多种形式,动员和发动各区县和辖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驻京部队等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表彰。黑龙江省民委、公安边防总队联合在边境地区,开展爱民固边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创建活动到边防、进警营。


  同时要看到,创建活动面临新的形势。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不断加速,民族工作进入“五个并存”的新常态,呈现出“进城”、“下海”、“入世”、“上网”、“升级”的新态势,创建活动的任务更重了。全面立体扩展本身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通过推动“六进”,阵地是扩展了,但各地活动开展还不太平衡,有的地方有的领域还不太深入,覆盖仅仅停留在面上。比如,空白点还很多,多集中在体制内单位,大量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没有纳入进来,针对新群体做工作的有效手段还不够多。


  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号召各方面都要行动起来,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一起共创共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人心防线就一定能筑得牢牢的。我们要按照总书记的新要求,主动适应民族工作的新常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巩固已有阵地,加紧弥补空白,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纵深度。今年,国家民委与公安部将就“边境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爱民固边活动”形成指导性意见,铁路总公司也在全国铁路系统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我们希望让创建活动搭上高铁、活跃在亿万人口大流动中。这里强调三个重点:


  一是深入城市社区,寓于服务管理。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城市民族工作的着力点,也是创建活动的重要切入口。要把创建活动有效融入社区建设,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合理引导组织少数民族群众的联谊组织、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要认识到,随着城镇化进程,少数民族群众来到城市生活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现在有的地方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怕不稳定、怕出现问题,抱着防范戒备、甚至驱赶的错误心态,服务与管理都跟不上。做好城市民族工作,重在服务、重在管理、重在包容、重在协调、重在引导。有的少数民族群众刚进入城市,初来乍到,还不太熟悉城市生活和管理方式,这时候要“将心比心”,伸出援手、送上温暖,心灵的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措施切实防止歧视和变相歧视,坚决纠正拒住、拒载、拒租、拒卖的行为。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适应城市生活和管理规定,更好融入当地社会,在城市共建共享新的幸福生活。


  二是贯穿于国民教育体系,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孩子心中。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团结的希望最终在他们身上。要针对大中小学的不同特点,有侧重地开展创建活动,增强针对性和感染力。创建活动进大学,要与学生思想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教育;进中小学,要与教学工作、课余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浅显易懂的方式,教育孩子增强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感性认知。在少数民族学生比较集中的民族院校、内地学校的民族班,要积极推进混合编班,营造共学共进、互学互融的条件,促进各民族师生融洽交往交流。人生第一课很重要,“钉子弯了就很难再弄直”。从教育启蒙时,就要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让中华民族意识在祖国下一代的心田生根发芽。


  三是把创建活动延伸到新的经济社会组织和新群体当中。现在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数量越来越多,80后、90后不断进入社会,并且正在从生力军向主力军迈进。在有的东部省份,很多来自边疆的少数民族群众集中在内地民营经济企业就业,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广泛接触,如果对彼此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了解、不尊重,容易引发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如果这方面我们的创建活动跟不上,则空白就会越来越大。要高度重视在新生代和“两新”组织中开展创建活动,创新方式方法,吸引更多年轻人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在这方面,我们要积极探索,也要学习借鉴其他领域的成功经验,也可以跟其他领域的平台合作,以借势借力。


  三、坚持思想文化引领,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把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丰富群众精神生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近年来各地的一个工作亮点。但也要看到,在一些地方,一段时期以来,不少人以为,单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就能带来民族团结,以为经济发展了,腰包鼓起来了,民族团结的意识就自然加强了。团结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防止抓民族团结而忽视发展,又要防止抓发展而忽视民族团结。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民族工作要见物,更要见人;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些重要论述,为创建活动由物质架构深入精神和文化层面,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牢固树立重在平时、以心交心的理念,把功夫下在平常,紧抓思想教育这把钥匙,打开心的大门,打牢“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思想基础。


  一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心与心的距离。世界上最近的距离也是心与心的距离。封闭和隔绝不可能增进认同,加强团结必须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深化。要把握历史大势,注意未雨绸缪,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引导交往交流交融潮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实践中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又不能刻意制造差异,既不能持消极论、无所作为,也不能急于求成、胡乱作为。


  二是搞好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总书记强调,要让各族群众都懂得,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少数民族文化多姿多彩,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发挥好民族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打好“民族文化牌”,把56个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亮点呈现给全国人民、传承给子孙后代。当然,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要在认同中华文化的基础上,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古迹是重要载体,必须珍惜好、保护好。要加强民族文化展示和交流,使各民族文化繁荣的过程成为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的过程,成为民族团结的润滑剂、催化剂、粘合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三是强化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教育。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要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作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重点,力争入脑入心。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国情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引导各族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语言相通是人与人沟通的重要环节。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现代国家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增强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前提。少数民族学好国家通用语言,对学习现代科学知识、方便就业和生活都很重要。汉族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同样值得鼓励,要有一批精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人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旗帜鲜明地引导各族群众反对各种错误思想,增强他们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


  四、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促进创建活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


  近年来,各地在创建活动中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探索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形成了一些创建活动的品牌。当今世界进入e时代,信息网络技术对社会的影响日益巨大而深刻,这对创建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创建工作不适应的问题日渐突出。有的还是过去那一套,停留在“一张展板打天下”,发发传单、挂挂条幅、喊喊口号,手段比较单一;有的习惯于造声势,仅仅追求形式的轰轰烈烈,场面虽然大,但效果并不理想;有的内容更新不足,总是“涛声依旧”,不断重复着昨天的故事;有的属于自弹自唱、自娱自乐,群众参与兴趣不高,甚至出现了“曲未终,人已散”的尴尬局面。创建活动如果不能适应新形势、适应年轻人、适应网络时代、适应微信时代,简单重复就会产生审美疲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强民族团结要创新载体和方式,要主动适应形势,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进理念、手段、方法的创新。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创建工作在信息社会、网络时代的新规律新特点。我们要顺应信息时代新趋势,把握不同群体的文化心理和信息接收习惯,不断培育新亮点,注重实效和细节,让创建活动更亲切、更有人情味,在“信息市场”上赢得主动、赢得活力。要鼓励基层发挥创新精神、大力探索。创建活动来源于基层、发展于实践,每个地方一年只要有一两项创新举措,全国创建活动的局面那就非常生动。


  一是要树立人文化的理念。人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打动人心。要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方式,针对不同受众特点搞“滴灌式”的方法,少些大路货,多些“私人定制”。东、中、西部地区条件不同,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方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充分照顾到不同民族的心理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开展活动。从宣传主题到具体内容形式,都要正确把握各族群众的口味,切实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优秀文艺作品,对于展示少数民族时代形象、呈现民族艺术魅力、凝结民族团结美好情感,作用非常显著和广泛。曾经有一些经典作品,如《阿诗玛》等老电影,《北京的金山上》等老歌曲,感动和影响了整整一代人。近年也涌现了一些好作品。比如,歌曲《一个妈妈的女儿》,效果就很好。《我从新疆来》这本书,反映了100多位新疆人在内地的生活状态,反映了新疆各族群众融入内地生活、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现身说法,用事实说话,用细节说话,非常打动人心。民委要大力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也很支持,争取为每个省、每个少数民族都拍摄一部少数民族题材电影。我们要想法设法推动民族电影电视、民族常识、民族文化进入主渠道、大舞台,让民族元素在同台竞技中焕发出迷人的光彩。


  二是要多用大众化的方式。大众化,重点是要扩大参与、融入生活。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在新技术、新媒体方面多动脑筋,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创建活动。善于运用微信、微博等工具,掌握自媒体时代的传播方式,让民族团结进入每一台信息终端,达到短、平、快的宣传效果。在民族地区,在非民族地区的多民族散杂居社区和乡村,要动员各民族群众一同参加民族节庆、传统体育运动等活动。通过交流,加深各民族之间的了解,认识到各民族文化各有长处,在互相学习、互相欣赏中增进感情。“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是创建活动中一个传统项目,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种形式要坚持,但具体方式要与时俱进地创新,找到适应新时代的耳目一新的大众化举措,扩大综合效应。


  三是大力打造实体化的载体。实体化,关键是有抓手、有平台、有支撑。要将宣传教育资源向基层、社区倾斜,向民众贴近,发掘和培育一大批能起示范作用的模范单位和典型人物,带动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近年来,我们表彰了一批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分两批一共命名了133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带上了“模范”、“示范”的帽子是崇高荣誉,更是重要责任,就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这些典型树立以后,各地要在推广上多做文章、下功夫,善于讲中国的民族团结故事。我们建设了一共105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已经成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发挥作用。硬件上要搞好实物和场景宣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综合运用声光电技术。软件上要挖掘人文内涵,把民族团结的故事、细节及其意义充分挖掘和呈现,这样才能打动人;运作上要与当地学校和有关单位对接,定期组织参观活动,增加利用率。各级民委也要加强支持指导,从政策到资金加大力度,起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效果。


  五、坚持务求实效,进一步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


  各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促发展、惠民生结合起来,近年来因地制宜推出一些务实举措,使各族群众受教育、得实惠。团结进步不是喊出来的,只有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才有生命力。开展创建活动不能脱离紧扣民生改善、彰显公平正义这个根本。有的地方发展和民生两张皮的问题还很突出,高楼大厦很多,但社会事业建设严重滞后,百姓得不到实惠,那有什么意义?有人把搞民族团结,片面认为就要搞成法律之外的特殊照顾。有的地方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不敢担当、不善作为,习惯于花钱买稳定、花钱买团结,问题表面上盖住了,实际却伤害了民族感情,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影响恶劣,后患无穷。


  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调研时指出,要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树立“全面建成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决心,紧贴民生抓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强调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这些重要论述,都突出了一个“实”字,或者说强调了群众的“获得感”。我们要围绕民生抓发展,坚持权益平等保障,把维护法律尊重、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有机结合,使创建活动成效更多体现在各族群众对参与发展、民生改善的获得感,对一视同仁、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一是建设小康同步,让群众有参与发展的获得感。只有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地区关系乃至民族关系才不会失衡。创建工作要瞄准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这个目标,发挥中央、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推动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加大政策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谋划布局一批又一批重大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项目,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激发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无论是发展二、三产业,还是开发项目、建设重点工程,都要树立民生导向,通过政策举措引导,增加当地群众就业,促进当地群众增收,保护当地生态,让群众享受到发展成果。


  二是公共服务同质,让群众有公共服务的获得感。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大,民生差距更大。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保住基本、兜住底线、促进社会公平,是中央提出的明确目标,也应作为创建活动发力的重点。要坚持把改善民生放在对口支援的优先位置,项目资金要最大限度的有利于破解民生难题。重点围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很多州县自然条件艰苦,公共服务的人均成本要远远大于内地。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事业经费注重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正是从全国一盘棋、各民族一家人的大局出发考虑的。需要注意的是,落实这些政策时,导向要正确。必须坚持统筹民族与区域因素,使同一区域享有大致相同的公共服务,不要人为造成政策陡坡和红利差别,让当地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


  三是法治保障同权,让群众有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公平正义是所有获得感的标杆,是幸福感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越发展,人们往往对公平正义的诉求越强烈。创建活动中,要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认识法律保障与民族团结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事件,必须旗帜鲜明地捍卫社会主义法制尊严,旗帜鲜明地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旗帜鲜明地打击犯罪行为。任何人不存在法律特权。对拒住、拒载、拒租、拒卖,搞特殊安检、就业歧视等现象,对以民族身份作为非法行为挡箭牌的人和事,都要坚决反对、依法治理。总之,要坚持一视同仁、依法保障,使我国公民不分民族、信仰、性别、职业、地域,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享有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从而真正树立法治的信仰,为民族关系爬坡过坎保驾护航。(来源: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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