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板鞋竞速竞赛规程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0-08-26 21:51
福建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板鞋竞速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5月6日至9日在莆田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设区市
三、参加人数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6人,女运动员6人。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三人板鞋
1.60米
2.100米
3.2×100米接力
(二)女子三人板鞋
1.60米
2.100米
3.2×100米接力
(三)三人板鞋4×100米混合接力
五、竞赛办法
(一)根据参赛人数,具体确定赛次设置。
(二)预赛抽签分组,决赛按预赛成绩抽签排定道次。
(三)混合接力比赛第1、3棒为女子,第2、4棒为男子。
(四)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板鞋竞速竞赛规则》。
(五)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制。
(六)比赛用板鞋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护皮可自备,须符合《板鞋竞速竞赛规则》规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福建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一)正、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二)裁判员报到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福建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福建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