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体育局
关于举办福建省第八届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预通知
各设区市民族宗教局、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为弘扬我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检阅我省民族体育工作水平,选拔优秀运动员组团参加第十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6〕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拟于11月上旬举办福建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由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体育局联合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承办。
二、比赛日期、地点
2014年11月上旬,厦门市。
三、参加单位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四、竞赛、表演项目
比赛设置蹴球、射弩、陀螺、民族武术、高脚竞速、板鞋竞速等6个竞赛项目和竞技类、技巧类、综合类等3类表演项目。
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据本届运动会的总规程和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做好运动员选拔和组团工作,努力提高竞赛和表演项目水平。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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