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是造福人类崇高而伟大的事业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3-09-25 15:36

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是南普陀寺于1994年11月创办的,第一任会长为妙湛老和尚。慈善会本着佛陀“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在省、市宗教、民政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在现任会长圣辉大和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爱国爱教、慈悲济世、利乐有情,时刻铭记“勿忘世上苦人多”的遗训,发扬“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菩萨精神。

本会为政府分忧、为民解难,立足本省、面向全国,将满腔的热情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赈灾救急、扶贫解困、助学助教、安老慰孤、助医助残、义诊施药、弘法利生等,造福社会、造福民众,为构建和谐社会、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为实现中国梦,献出了我们的爱心。

二十年的爱心历程,我会为社会慈善事业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发放慈善款5790万元。

一、募集资金

1.广纳会员。我会目前拥有海内外会员6万余人。会员每年缴交会费120元,所收的会员会费全部用来做慈善。

2.社会捐助。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社会爱心人士的参与度,不断创新募捐方式,我会特在本寺大殿两侧设立慈善募捐处,方便信徒、会员慈善捐款及缴交会费。

3.祈福消灾。拓展筹募的渠道,为会员举办每年一次的祈福消灾法会。法会收入用于慈善公益活动。

二、资金管理

在资金的使用方面,我会十分珍惜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慷慨解囊,为了圆满每一份功德,真正做到管好财、理好财、用好财。我会加大了财务管理力度,年初进行财务预算,并专门设立了审计,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力求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对每一项善款的用途、金额都进行详细的审核。每笔资金的运用都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计人和财物主管签字,收支情况则定期通过《慈善》年刊向会员和社会有关方面公布,以此增加财务透明度,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我会每年主动邀请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从而实现了事前审计、事后审计向全程审计的转变。对于捐助款项原则上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

申请资助程序:

要求受助方(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1.单位申请:申请报告经本会审核后,进行实地考查,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的筛选,确定救助项目,不论捐助钱或物都直接发放到受助者手中,让百姓得到真实的受益。部分项目完成后,还须考核验收。

2.个人申请:特困学生申请书由学校盖章,并提供家庭特困证明和本人寒暑假社会实践证明。城市特困户申请由居委会和街道盖章;农村特困户申请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盖章。盖章单位均需提供电话号码以备调查之用。申请报告经本会调查审核后,填写本份事表,发放资助款。

四、慈善宣传

唤醒全社会的善心,是做好慈善工作的重要环节,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主要是通过《慈善》年刊、宣传栏、网络媒体宣传我会慈善活动,使慈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完善制度

我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对筹募、项目、财务等各项业务进行了系统的规范和管理。坚持善款公开透明,用好用实,进一步提高慈善公信力。2012年本会取得了中国社会组织评估4A的等级。

六、交流合作

随着本会慈善工作的不断发展,我会与各爱心机构、慈善组织积极沟通,真诚合作,汇集慈善资源,不断扩大救助平台,提高救助能力。我会与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会、厦门市慈善会、厦门老年基金会都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交流合作,使慈善事业的路子越走越宽。

回顾二十年的慈善工作,本会在自身治理、善款筹募、项目开展、慈善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看到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今后,我们更会加倍努力,虚心学习各慈善单位的先进经验,为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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