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族宗教局,各全省性宗教团体:
为推动全省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宗教慈善周期间召开福建省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厅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2、各设区市民宗局负责人及业务科长各1名;
3、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1—2名;
4、宗教界发言单位代表10名(由厅宗教业务处通知);
5、邀请《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卫视、新闻频道等有关新闻媒体参加。
二、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3年9月16日15:30—17:30
2、会议地点: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2层会议室(福州市东大路73号)
三、会议报到及住宿地点另行通知。
请参会人员将姓名、职务、所在单位、是否安排住宿等事项于9月11日前传真至省厅政法处。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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