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德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助力少数民族乡村振兴,着力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群众就业创业。
一是突出就业帮扶促实效。建成167个少数民族村的标准化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为少数民族村群众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推荐少数民族自主创业项目参加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评选和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评选活动,2023年以来,有8个少数民族毕业生创业项目和6个初创项目共获得资助79万元,6个少数民族毕业生创业项目参加省级评选并获得资助30万元。帮扶747名少数民族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是突出人才服务促实效。先后建成蕉城区九都镇九仙村畲家新时代人才驿站、霞浦县溪南镇半月里民族村人才驿站、福鼎市太姥山镇方家山茶乡人才驿站。2023年以来,3家少数民族乡村人才驿站共举办各类活动18场,服务人才1330人。树立少数民族技能人才典范,支持少数民族技能人才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参加技能人才评选活动,2024年获批建设林章明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致力于推进少数民族服饰文化传承发展。
三是突出技术指导促实效。开展少数民族群众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以来,累计培训群众5569人次,发放培训补贴526.64万元。实施“十百千万”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设立少数民族村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2个。动态更新万名专家数据库,在库少数民族专家达1066人。按需选派专家开展对口服务,全市共组织专家服务少数民族村185人次,解决问题120个,惠及群众33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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