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机关
公开招聘合同制内勤服务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为政府行政部门,机关主要从事民族与宗教工作。因工作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合同制内勤服务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名额
机关内勤服务保障岗位。
主要职责是为机关工作提供辅助性、服务性保障,主要从事卫生保洁、烧水倒茶、分发报纸等工作。
招聘名额1名。
二、一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勤劳朴素,认真严谨,较强的服务保障意识和组织纪律法制观念。
2.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女性。
3.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三、合同与薪资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首次合同期2年。
管理和薪资按《民族宗教厅机关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若干办法(试行)》协商后执行。
四、信息发布
此次招聘信息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站(www.fjmzzj.gov.cn)上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共7天。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①应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复印件等。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选调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
六、素质测试、能力考试和考核
经审查,符合一般条件人数6名以下的,招聘工作小组按一般条件,采取查阅档案、征求原单位(学校)意见、面试、技能测试等形式,对报名对象进行考核,好中选优,组织体检,提出聘用人选建议,经厅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
符合一般条件人数超过6名的,组织能力考试,包括社会知识笔试(十九大报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技术能力测试(计算机文件编辑、排版、输出打印)。知识笔试和技能测试分别进行,满分各50分。按知识笔试、技能测试总分进行排名,前3名列入考核对象名单。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根据一般条件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征求原单位(学校)意见、面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好中选优,组织体检,提出聘用人选建议,经厅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
七、体检公示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经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10层,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人事处1016室
邮 编:350001
联系人:邹福鹏,0591—87668735,13860664895
李智雄,0591—87668732,13559168621
电 话:E-mail:13338415889@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驻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68751。
本方案具体解释工作,由招聘单位人事处负责。如没有符合一般条件人选,经研究可以取消此次招聘工作。
附件: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人事处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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